为弘扬宪法精神,强化全民湿地保护观念,12月4日,梁子湖区司法局联合市湿地自然保护中心、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、东沟镇人民政府在东沟镇茅圻村开展以“大力弘扬宪法精神,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”为主题的“12·4”国家宪法日暨“湿地保护”普法活动。
随着庄严的国歌奏响,宪法宣誓仪式正式开始,东沟镇党委书记郑伟领誓,带领新入职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,一份承诺,一份责任;一次宣誓,终身使命,宪法宣誓表达了机关干部对宪法的敬畏之情,让干部们明“宪”于心、守“宪”于行。
在茅圻村法治文化广场,梁子湖区司法局精心布置了宪法、民法典、湿地保护等法律法规宣传展板,并通过悬挂横幅、发放宣传资料、猜法治谜语、现场解答咨询等多种方式,把宪法送到群众身边。活动共发放《宪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》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,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0次。
在茅圻村村委会会议室,湖北民福律师事务所夏学农律师结合典型案例,以案释法,为大家普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》及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,引导群众树立法治意识。茅圻村“法律明白人”余巧宣读了湿地保护倡议书,呼吁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到湿地保护的实际行动中,共同守护我们的生态家园。
12月3日上午,梁子湖区司法局、梁子司法所联合相关部门在长岭码头开展国家宪法周普法宣传活动。通过设置宣传展板、播放宣传视频、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,向大家普及宪法、反有组织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。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、宣传挂历200余份、宣传袋200个、水盆150个、奖励小礼品(雨伞)20把。
12月2日,梁子湖区司法局梁子司法所联合长岭小学开展宪法进学校宣传活动。主讲人从宪法概述、我国宪法的发展历程以及尊重遵守宪法三个方面讲述宪法重要意义,并播放宪法宣传视频。通过本次活动,学生对宪法的了解更加深入,法治观念进一步提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