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读单位: | 梁子湖区医疗保障局 | 解读类型: | 部门解读 | 发文日期: | 2021年07月22日 |
解读方式: | 文字方式 | 来源: | 梁子湖区医疗保障局 | 关联政策: | 573726 |
二、各市州医保经办机构需敦促本辖区异地定点医疗机构,为符合出院条件的鄂州市住院患者于7月23日前办理出院结算手续。对不符合出院条件的鄂州市住院患者,建议按如下方式处理:撤销患者医保入院信息,恢复服务以后重新办理入院登记。
三、暂停服务期间,如有鄂州市参保人员入院,建议按如下方式处理:暂不录入患者入院登记信息,恢复服务以后进行补入院登记操作。
四、暂停服务期间,鄂州市参保人员出院结算需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后,回鄂州市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。
五、各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应做好在院患者排查和宣传解释工作,确保稳定。如有重大问题请上报我局。
梁子湖区医疗保障局
2021年7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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